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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全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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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魏广川刚王谐卒。谐,略之子也。魏主曰:“古者,大臣之丧有三临之礼;魏、晋以来,王公之丧,哭于东堂。自今诸王之丧,期亲三临;大功再临;小功、缌麻一临;罢东堂之哭。广川王于朕,大功也。”将大敛,素服、深衣往哭之。

   '7'北魏广川刚王拓跋谐去世。拓跋谐是拓跋略的儿子。孝文帝说:“古时候,大臣去世,君主有亲临三次之礼,魏、晋以来,王公去世,国君哭于东堂。从今以后,凡诸王去世,凡按礼朕应服丧一年的亲属,朕均要三次亲临;应服九个月丧的亲临两次;应服五个月或三个月丧的亲临一次,停止哭于东堂的礼节。广川王去世,朕应服期限为九个月丧的大功之礼。”在将要为广川王举行大敛之礼时,孝文帝着素服、深衣前去哭吊。

  '8'甲戌,魏主如滑台;丙子,舍于石济。庚申,太子出迎于平桃城。

   '8'甲戌(初六),北魏孝文帝到达滑台;丙子(初八),下榻于石济。庚申(疑误),太子出迎孝文帝于平桃城。

  赵郡王斡在洛阳,贪淫不法,御史中尉李彪私戒之,且曰:“殿下不悛,不敢不以闻。”斡悠然不以为意。彪表弹之。魏主诏斡与北海王详俱从太子诣行在。既至,见详而不见斡,阴使左右察其意色,知无忧悔,乃亲数其罪,杖之一百,免官还第。

  北魏赵郡王拓跋干在洛阳贪婪淫乱,不守法令,御史中尉李彪私下劝诫他,并且对他说:“殿下不思悔改,所以我不敢不向上报告。”可是拓跋干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根本不把此放在心上。李彪上表弹劾拓跋干,孝文帝诏令拓跋干和北海王拓跋详随同太子一起来他的行宫。他们到了之后,孝文帝只召见了拓跋详而没有召见拓跋干,并且暗中派遣身边的人去察看拓跋干反映如何,得知他既无担忧之心,又无悔改之意,于是把他叫来,亲自数落了一番他的罪行,打了他一百杖,罢免了他的官职,令崐他回家去了。

  癸未,魏主还洛阳,告于太庙。甲申,减冗官之禄以助军国之用。乙酉,行饮至之礼。班赏有差。

  癸未(十五日),北魏孝文帝驾还洛阳,在太庙中向祖先报告。甲申(十六日),孝文帝诏令减去散官的俸禄,以便资助军队开支。乙酉(十七日),孝文帝在太庙举行饮酒仪式,对南伐有功之人论功而行赏。

  '9'甲午,魏太子冠于庙。魏主欲变北俗,引见群臣,谓曰:“卿等欲朕远追商、周,为欲不及汉、晋邪?”咸阳王禧对曰:“群臣愿陛下度越前王耳。”帝曰:“然则当变风易俗,当因循守故邪?”对曰:“愿圣政日新。”帝曰:“为止于一身,为欲传之子孙邪?”对曰:“愿传之百世。”帝曰:“然则必当改作,卿等不得违也。”对曰:“上令下从,其谁敢违!”帝曰:“夫‘名不正,言不顺,则礼乐不可兴。’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音。其年三十已上,习性已久,容不可猝革。三十已下,见在朝廷之人,语音不听仍旧;若有故为,当加降黜。各宜深戒!王公卿士以为然不?”对曰:“实如圣旨。”帝曰:“朕尝与李冲论此,冲曰:‘四方之语,竟知谁是;帝者言之,即为正矣。’冲之此言,其罪当死!”因顾冲曰:“卿负社稷,当令御史牵下!”冲免冠顿首谢。又责留守之官曰:“昨望见妇女犹服夹领小袖,卿等何为不遵前诏!”皆谢罪。帝曰:“朕言非是,卿等当庭争。如何入则顺旨,退则不从乎!”六月,已亥,下诏:“不得为北俗之语于朝廷,违者免所居官。”

   '9'甲午(二十六日),北魏皇太子在太庙举行了加冠之礼。孝文帝想要改变北方风俗,为此而特意召见文武群臣,问他们:“各位爱臣希望朕远追商、周呢?还是想让朕连汉、晋都比不上呢?”咸阳王拓跋禧回答说:“群臣们都盼愿陛下能超过前王。”孝文帝接着又问道:“那么应当改变风俗习惯呢?还是因循守旧呢?”拔跋禧再回答:“愿意移风易俗,圣政日新。”又问:“只是愿意自身实行呢?还是希望传之于子孙后代呢?”回答说:“愿意传之于百世万年。”于是,孝文帝说道:“那么,朕一定下令开始进行,你们一定不得有违。”拓跋禧回答:“上令而下从,有谁敢违抗呢?”孝文帝又说:“‘名不正,言不顺,则礼乐不能兴。’现今朕想要禁止使用鲜卑语,全部改用汉语。年龄在三十岁以上的人,由于习性已久,可以宽容他们不能一下子就改换过来。但是,年龄在三十岁以下的人,凡在朝廷中任职者,不能允许他们仍然还讲过去的语言,如果有谁故意不改,就一定要降免其官职。所以,各位应当严加自戒。对此,各位王公卿士同意不同意呢?”拓跋禧回答:“无不遵从圣旨。”孝文帝接着讲道:“朕曾经与李冲谈过这件事,李冲说:‘四方之人,言语不同,故不知应该以谁的为是;做皇帝的人说的,就是标准。’李冲此话,其罪行应当处死。”因此看着李冲又说道:“你有负于社稷,应当命令御史把你牵下去。”李冲摘下帽子磕头谢罪。孝文帝又指责出巡时留守洛阳的官员们:“昨天,朕望见妇女们还穿着夹领小袖衣服,你们为什么不遵行朕前头的诏令呢?”这些官员们都磕头谢罪不已。孝文帝继续讲道:“如果朕讲的不对,你们可以当庭争辩,为什么上朝则顺从朕旨,退朝后就不听从呢?”六月己亥(初二),孝文帝下令:“在朝廷中不得讲鲜卑语,违背者免去所任官职。”

  '10'癸卯,魏主使太子如平城赴太师熙之丧。

   '10'癸卯(初六),北魏孝文帝派遣太子到平城参加太师冯熙的丧礼。

  '11'癸丑,魏诏求遗书,秘阁所无,有益时用者,加以优赏。

   '11'癸丑(十六日),北魏孝文帝发布诏令,搜求民间藏书,凡是朝廷秘阁中所无而又有益于时用的书,献者加以赏赐。

  '12'魏有司奏:“广川王妃葬于代都,未审以新尊从旧卑,以旧卑就新尊?”魏主曰:“代人迁洛者,宜悉葬邙山。其先有夫死于代者,听妻还葬;夫死于洛者,不得还代就妻。其余州之人,自听从便。”丙辰,诏:“迁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还北。”于是代人迁洛者悉为河南洛阳人。

   '12'北魏有关官吏上奏:“广川王的妃子埋葬在平城,而广川王今已去世,不知道是广川王随他的妻子回葬于平城呢?还是他妻子随广川王移葬于洛阳呢?”孝文帝说:“凡是代京人迁移来洛阳的,死后应该全部埋葬在邙山。如果丈夫先死在代京,那么妻子死后可以送回代京安葬;如果丈夫死在洛阳,不可以送回代京随他的妻子安葬。其他州的人,听从自便。”丙辰(十九日),孝文帝诏令:“迁移到洛阳的人死后,葬于河南,不得送回北边安葬。”于是,从代京迁居到洛阳的人全部成为河南洛阳人。

  '13'戊午,魏改用长尺、大斗,其法依《汉志》为之。'13'戊午(二十一日),北魏改用长尺、大斗,其度量法度依照《汉书》中的记载制定。

  '14'上之废郁林王也,许萧谌以扬州;既而除领军将军、南徐州刺史。谌恚曰:“见炊饭,推以与人。”谌恃功,颇干预朝政,所欲选用,辄命尚书使为申论。上闻而忌之,以萧诞、萧诔方将兵拒魏,隐忍不发。壬戌,上游华林园,与谌及尚书令王晏等数人宴,尽欢;坐罢,留谌晚出,至华林阁,仗身执还省。上遣左右莫智明数谌曰:“隆昌之际,非卿无有今日。今一门二州,兄弟三封,朝廷相报,止可极此。卿恒怀怨望,乃云炊饭已熟,合甑与一人邪!今赐卿死!”遂杀之,并其弟诔;以黄门郎萧衍为司州别驾,往执诞,杀之。谌好术数,吴兴沈文猷常语之曰:“君相不减高帝。”谌死,文猷亦伏诛,谌死之日,上又杀西阳王子明,南海王子罕,邵陵王子贞。

   '14'南齐明帝废除郁林王时,曾许诺萧谌为扬州刺史,但是事后却任命他为领军将军、南徐州刺史。萧谌心怀不满,怨恨说:“饭做熟了,却推给别人吃了。”萧谌恃功自傲,颇有些干预朝政事务,他想选用谁了,就命令尚书为其说话。明帝知道之后非常有意见,因为萧诞、萧诔正率兵抵抗北魏,所以隐藏在心头而不表示出来。壬戌(二十五日),明帝游赏华林园,与萧谌以及尚书令王晏等几个人一起宴饮,喝得非常尽兴。宴席结束之时,明帝留下萧谌,让他最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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