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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那些夜晚202宿舍里经常上演的一幕,而且是有着完美结局的一幕,因为在更多的时候,在《牛津英汉词典》飞了过去之后,那声响是继续的。那种长夜难熬的滋味你体会过吗?与鼾声为伍,度过一段段漫长的黑暗时光。
134
这是一个有点另类的宿舍,这间屋子始终是28楼里最肮脏的角落,地上的干巴巴的果皮和那满是污垢的地面在向你讲述几个月前发生的故事。这里居住着五个大汉,但是这里只有两个暖水瓶,其中一个无法保温而且永远是空的。这是28楼最黄金的地段,所有的人都可以看到屋内所发生的一切情况,外面的一切情况也无法逃脱这里的眼睛,这间屋子还没有窗帘,因为这里的居民说:谁爱看我脱衣服,谁就看好了,反正我也不吃亏。这里的所有居民都带有一种鲜明的不一定正常的个性,但是至少是有个性的。除了我,这里的人都是法语专业的,但是学科间的界限丝毫不会影响我们之间的交流,年轻,充满生命力,喜欢漂亮女孩子,厌恶功课,有梦想,偶尔颓废,这是我们所共有的品质。
肖是我认识的第一个人。他的最大特点是对女人永不厌倦的探求,是那种充满科学性和哲理性的追究,肖常自称自己是纯精神上的动物,他厌恶肉体,而偏重于精神,因此他被我们骂作阳痿。肖的床头堆满了心理学、哲学和文学书籍,他所不关心的是其中对于女人那些细腻得可怕的心理活动的描写,肖喜欢说:女人是一门真正的学问,他要用一生来研究。肖常常对女性表现出一种特别的细腻味道,这种方式据说很有效,但是令我们作呕。肖喜欢玩女性的头发,往往是从第一次见面开始,喜欢和异性没完没了地说情话,然后动手动脚,我常觉得他像那个爱吃胭脂的贾公子,只不过他长得没那么好看。
肖善于倾听,是那种特别会安慰别人的类型的,虽然你知道他说的都是废话,但是在你痛苦的时候,他适合出去散步。肖的外语很好,可以做英语老师,挣一些可以请女孩子看电影的钱。肖很慷慨,只有当面对异性的时候他常花出一个月的饭钱请女生吃饭,因为他说这是一项庄严的责任,让女人高兴,这是他的义务。
肖有过很多的女孩子,至少他自己常这样说,他说自己对每一个都很专一,甚至可以同时都很专一。我们对此既敬佩又表现出传统道德上的嗤之以鼻。不过在最近,肖真的开始专一了,他如痴如狂地爱上了一个比他大的女孩子,在肖生病的日子里,我们的桌子上常堆满了山一样的吃的和喝的,那个女孩子每天请肖吃饭,并且喂他,肖都快陷入幸福的深渊了。
家伟是个台湾土人,我们都这么称呼他。这小子因为惧怕台湾的兵役制度,在高三那年潜逃至大陆。这个在台湾只会飙车不会读书的烂小孩,因为国家对台湾同胞的优惠政策上了大陆最著名的学府。由于来自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小岛,这个家伙在思维上极其简单,他的思考方式常像一个初中生。当然,这也难怪他,他从小哪里受过我们这样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教育,据说他刚来北大的时候傻得让人同情。我们都问他,是不是高山族人,印象里台湾人都是高山族的。家伟是个挺帅的小伙子,除了智力上出现轻微的低下外没有其他的毛病了。家伟喜欢自由,这和我类似。他大二的时候,不想念书了。就仗着自己台湾人的身份迅速休学,在那一年他过着神仙一样的生活。他的起床时间一般是下午2点,然后是去麦当劳喝咖啡,再去国林风书店看书到晚上。回来之后点起蜡烛思考至凌晨,再睡觉。那段时间,家伟爱上了哲学和心理学,因为一个人在外面,水土不服,需要一点心理上的支柱。于是荣格和弗洛伊德是他床上最常出现的书籍,天知道他单纯的头脑是否可以搞得懂这些东西,但是他在执着地阅读和思考。家伟对女孩子有一种天生的亲和力,因为他的单纯和外表实在吸引人,而且不大标准的普通话也很好玩。但是,女孩对家伟永远是可以远观而不可以亵玩的,他一亲近女孩就头疼,是那种由于心理恐惧而带来的头部阵痛。他有一次决定上前和一个他观察了好久的女生搭讪的时候,头疼如炸开一样,在吃了两片百服宁之后才缓和过来。当然,他的样子轻易就吸引了那个女孩子,他们从此常在花前月下不知是否卿卿我我,因为家伟自我标榜是个纯洁的动物,喜欢至纯至洁的感情。当然,当我们后来帮助他反思这么些年以来的情感历程,猛地发现他始终是处于被动地位的,所有女孩几乎都像那头张开大嘴的鲸鱼,等着他一点点游入口中。
勇哥是个胖乎乎的有一张不爱笑的娃娃脸的孩子,他最热衷的事情是电影。他本来是化学系的小子,学得也不太差劲,但是在一个星期天的早晨,他在水房洗衣服,这时候阳光从一扇充满灰尘的窗户射进来。他瞬间就被震惊了,原来世界上有这么美的事物,他此后一直在思考如何留下这瞬间世上最美的东西,他决定从事电影,因为电影可以捕捉到美丽的极致。所以他就从化学系转到了法语系,因为法国电影是他的最爱。这种触动和变化多少有点像那些无数半路出家的大师们的自传中的描写,所以我一直在怀疑它的真实性。但是,勇哥的平时表现确实流露出了艺术感。比如他喜欢穿一件很庸俗的海军衫,喜欢用电脑上的画笔画一些抽象但是确实有美感的画。勇哥对女孩子的态度是开放式的,他也喜欢引用崔健的那句歌词“趁着年轻能干赶紧干”,但是他对女生表面上总是不动声色,谁也不能猜测他的经历丰富到什么程度。勇哥还喜欢骗人,这是他的表演才能的某种表现,家伟是他最常欺骗的对象,这一对黄金搭档已经坚持了三年。
不爱看书是勇哥艺术气质又一表现。他认为读书会抑制思考,这种见解不知是抄袭自叔本华还是他的真情实感。他习惯说只有自己亲自体验的东西才会成为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他喜欢说这个资讯的时代充斥着垃圾,他要创造出不朽的经典。他最喜欢陈凯歌的《霸王别姬》。他经常要求我们使劲赚钱好投资给他的电影。他决定他的第一部电影名字就叫《28楼134》,他要把我们龌龊的宿舍和我们庸俗的生活彻底地暴露在世界观众眼前,而且希望这部电影可以成为中国电影的新时代里程碑。勇哥说这些话的时候仿佛自己真是个葱。勇哥即将去法国游学四个月,学习电影。到法国之后先去红磨坊(法国著名的红灯区),我们对他建议,因为艺术家都需要充分体验生活,而且毕加索之流的天才都是从那里激发出来的。他对我们的观点头一次表示充分肯定。
小何是134最充满传统观念的成员,他与他的女朋友已经论了四年持久战,两个人在一起俨然是夫妻般举案齐眉。这种持久让我们羡慕。至于我自己,好像可以说的太多了,好多人都喜欢说我有个性有品位,因为我喜欢挎着军挎在学校里乱转,有点漫无目的的感觉。我的生活,自然会有人很多人做传,所以还是看别人的传记吧。
我写这些话之前是刚刚一觉醒来,满脸的无所事事,弯着腰坐在昨晚被10块钱一包的免费烟烧了一个洞的床沿上,发呆……于是对面的勇哥,关切地对我说,你写本小说吧。窗外没有阳光,温度也不太高,这是一个很舒服的北京夏天的午后,我坐在床上发呆,两片眼皮成一个小于30°的锐角。我的耳部神经本来也是麻木的,因为听多了疯狂的英语,所以还不太适应中国式的发音。但是,勇哥的话,我每个字都听得很清楚,它勾起了我一直想做却一直没做的事情,这么好的天气里,我总该做点什么事吧,除了没完没了的姑娘爱情还有睡觉,我总该干一点让将来的自己骄傲的事情吧。于是,我想从今天起,我就要开始用键盘记录我生活的世界了,这是一双年轻的有点疲惫的单眼皮的眼睛。我发完这些感慨的时候,快上课了,于是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