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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儿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你有很多敌人吗?”
他没理会她的问题,反问:“你怎会在这边?”在这个人人都忙得不可开交的季节,她居然会出现在村外、人们往来稀少的道路上?
“我在看书。”她喜欢这一整排的桦树,尤其是照映着昏黄斜阳的桦树林。自她搬进圣米歇尔村居住时就喜欢上了,因此只要有空闲,她就会往这条道路上跑。
欢儿俯下身为他检视伤口。
“你扭伤了,不过不是很严重,在床上躺个几天不要随意走动,很快就会痊愈。”她经验老到地说。“扶你回我们村子好吗?”“你们村子?”“嗯!圣米歇尔村,你应该听过梵亚格伯爵吧!他很有名的,梵亚格城堡就在我们村子里面。”“梵亚格伯爵?你见过他吗?”他淡淡地问,口吻中不友善的成分减少了。
“他哪是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想见就见得了的。”奴隶想见伯爵?他太高估她的身分了。
“你还可不可以走路?天快变黑,再不走就晚了。”欢儿再次询问。
望着那副娇小身躯,他怀疑她是否有足够的力量扛得动他。“回村子找人来帮忙。”雷尔下达命令。
“全村的人都在葡萄园工作,一来一返要花费不少时间。假设你那个敌人还在附近逗留,我一离开,你岂不是很危险吗?”他的面无表情让欢儿猜测不出他在沉思什么。但,救人第一!其他?再谈!
“可以吗?我们走啰!”欢儿极有耐心地第三次徵询他的意见。
他迟疑的点下头。
“你靠着我,用没受伤的脚使力,我们慢慢走回村里。”她伸出手递予他。
沉吟须臾,他也递出自己的手,欢儿连忙把身子靠过去架起他。
噢!他比想像中重上一百倍,架起这个大巨人,首次发觉他起码比自己高上一个头。欢儿咬咬牙,使尽全力拖着他往前迈步。
“我们要走了!痛的话要忍耐一下,要勇敢哦!”她的声音从牙缝中挤出来,维护胸腔的肋骨在骨折边缘挣扎。
她拿对学生说话的口吻对他,惹来雷尔一记白眼。看着她涨红脸死撑的表情,他啼笑皆非,等陪他一拐一拐跳回村里,她大概会身受严重的内伤!
一路上,她不断鼓励他也替自己打气。
“加油!加油!我们已经走了三步……你看,才一下下我们已经走完十步了……好棒哦!再五十步就可以到了……”就这样,在她的一阵阵加油声中,他们总算进了村里。
闲过几天,欢儿在身上的骨头快腐蚀殆尽前,决定下田帮村人采集葡萄。
一大清早,她就背起竹篮随着希希和泰勒婶婶到田里帮忙。在希希的指导下,她顺利且熟练地采撷下一串串肥硕饱满的成熟葡萄,可是不过半晌工夫,史神父就到园里来唤她。
“你说那个受伤的男人是梵亚格爵爷?”欢儿手上提着一串葡萄,傻傻地呆在原地。不会吧!她居然“有幸”遇见众人心目中的神祗,难怪他浑身散发著王者气息,因为他们是不同等级的人物!
“昨天你把他一路带回来,他都没告诉你?”奇怪了!史神父歪着头想不出道理。
“没有!”耸耸肩、皱皱鼻子,他是爵爷又如何,反正不干她的事,人救回来啦,剩下的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管他恩啊仇的全与她无关,有关的是那个箭射不准的“笨蛋敌人”,惹上那个大冰人,他要倒楣三百辈子了!
“有没有告诉你都不重要了,你赶快回家收拾好衣服,到城堡里跟阿碌管事报到。”“做什么啊?”她不解地问。“有幸”见爵爷一面已经“心满意足”,她没打算太早把自己的运气用光。
“爵爷要你当他的看护。”“看护?”欢儿不禁纳闷,他的脚伤并不严重啊!
“快快快,不要拖拖拉拉。”史神父连声催促欢儿。
“可是……”想起他那冷冷且撼动人心的容貌,这种男人太具威力,欢儿有些退缩。他们不能再见面,初次见面,脱缰的心已然控制不住,再见面情况会变得如何?她不敢妄自预估。
他是至高无上的梵亚格伯爵,她只是个在其下工作的奴隶,这样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就该安分地待在自己的世界里,阻止所有的交集发生。
“爵爷有需要,我们就应该尽全力帮忙。”
“那——要别人去吧!”她仍迟疑着。
“可是爵爷指定要你。”
“可……”欢儿仍在挣扎。
“别再可是了,马上回去整理衣服。”史神父不容拒绝的说道。
“欢儿快去吧!别让爵爷久等。”一提到梵亚格伯爵,全村的人就如同听到神仙降临般,大伙儿全加入劝说行列。
“是啊!你尽心尽力服侍他,帮助爵爷的脚伤快快痊愈,也算帮我们报答他的恩情。”菲林开口说道。他的房子去年被大火烧毁,爵爷一听说此事,二话不说,立刻找来工匠帮他修好房子,还免去他两年税金。
“上星期住在库贝雷的叔叔到我家来,他说我们梵亚格爵爷在巴黎娶了新夫人呢!”卡本特说。
他结婚了?欢儿的脸色顿时黯然下来,不舒服的失落感紧迫地压着她的神经,按捺不住的酸涩滔滔不绝的翻涌上胸口,好酸、也好痛,这就是心痛吗?她不懂。
“真希望能看到新夫人的长相,不知道她配不配得上咱们的爵爷?”胖胖的康太太说。
“你又没看过爵爷长什么样子,就算让你看到新夫人,怎么去比较配不配?”泰勒叔叔打趣的说。
“不用看!我们的爵爷心肠那么好,处处照顾我们、帮助我们,他一定有张如阿波罗神的脸孔,俊美得无与伦比。”康太太拍胸脯保证。
“请上帝赐福给梵亚格爵爷,让他早日生下健康强壮的继承人!”史耀瑞虔诚地在胸前画个十字。
“会的,我相信像他那种好心人,上帝一定会特别关注他的。”
“是啊,上次的巫女事件已经让爵爷伤心又伤神了,但愿这回爵爷能得到真正的幸福。”菲林双掌合握向上帝祈求。
“一定会的!听说这位新娘是德林公爵的小女儿,她不但有高贵的血统,而且长得美丽非凡,也只有这种女性才配得上我们伟大的爵爷。而且听说国王还特别亲自替他们两人证婚。”卡本特得意洋洋地说,全圣米歇尔大概只有他知道这个消息。
欢儿提醒自己——是啊!高贵的血统,高高在上的两个人才能相配。尽管读遍了无数民主、平等的思想,明知道贵族和平民百姓血管里流的血液,都是一样鲜红,没有谁比谁高贵,人人都是一样的生命体,没道理他就会变成阿波罗,非要找个维纳斯来匹配。但阶级尊卑的观念早已深烙在她脑海中,想从根本拔除这层自卑好困难。
“欢儿,你快动身到城堡,记得把我们的祝福传达给爵爷。”史神父再次催促。
对梵亚格伯爵的崇拜,村人是不分彼此一致推崇的。于是,敌不过众人殷殷期盼的热烈眼光,欢儿深吸口气,自我提醒要捍卫好自己的心,不留任何缝隙容他入侵。
随著仆人的步伐,欢儿来到爵爷的寝室门外。轻叩的敲门声,一下一下敲在她心上,有些沉重、有些窘迫。
“进来!”是他的声音,仍然是冰冷得不带一丝情绪。
仆人推开房门,让欢儿独自走进去。
踱着步,花掉好久的工夫才在他面前站定。他专注地看着帐册,挂在脸上的还是那副不可一世的倨傲。许久许久,他都不理会她,害她站得双脚麻痹,想找张椅子坐下又怕犯了众人的谆谆告诫——在爵爷面前记得要恭顺谦卑。
不理睬她?他想摆高姿态吓唬人吗?不怕!他忙他的,她也来找点事情做做,欢儿抬眼参观起他的房间。
房间很大,这里的建筑摆设和家乡的屋子迥然不同。踩在柔软的长毛地毯上,闻着扑鼻的橡木香气,欢儿神闲气定地观察着一件件雕刻精致而华丽的家具。窗户正前方有一张大大的橡木书桌,桌上摆着墨水、鹅毛笔和几张信笺,他刚刚在写信吗?
窗户右边是个石头砌成的壁炉,里面还燃着几点火星。壁炉上方挂了张梵亚格爵爷的军装肖像,画得极为传神,画像里的爵爷比床上那个年轻许多,神情也显得温和平祥,原来他不是一出生就长得像只刺猬,他的针是随时光流逝,一根一根慢慢长上去的。
欢儿吐吐舌头,幻想着一块长满锐刺的冰块会是什么模样?
眼角掠过窗户、柜子、台子、铜柱软床,来到他那张剑眉飞扬的骄傲脸庞——他薄薄的唇抿出一条直线,高高的